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
轉噗:
游錫堃 說 「上訴駁回,無罪定讞」可以買?媒體報導:根據一則簡訊發現,何智輝不僅收買更一審法官得已獲判無罪,還可能突破秘密分案制,取得上訴案法官名單,藉此企圖買通最高法院……恐怖!·
@辣媽想告知游錫堃院長 :
ㄧ則三十年前的真相
游院長,何智輝花錢擺平官司案件:真得是不需要恐怖啊,這屬正常的,不然你想阿扁的官司都可以在半路上換掉法官了,這正常嗎? 這就是充滿奇特的台灣法院跟台灣司法。
辣媽的親友在三十年前也用過這種收買的方式處理了自己的冤獄~
在ㄧ審時律師就明說:要她花錢擺平官司否則不敢保證【沒事】,但當時他們認為【不需要】,結果確被判:【有罪:六個月】六個月本就是可以易科罰金的,但就是不准你易科罰金,他們只好再上訴到二審。
但在ㄧ審被判【有罪】的狀況下,他們不敢再大意只得低頭,趕快找有力的人際關係,透過朋友找到高院行政部門的人,當時開出的條件是:80萬(三十年前的80萬是不少錢ㄝ),而且要先付,雖然心覺得不踏實,然而當付了錢之後,案件的確是進行的很順利,最後果然也擺平了此官司。
然而在判決之前,法官還開出兩項判決的內容讓我親友挑選~
ㄧ.維持原判但是可以易科罰金,不過後遺症是會留下ㄧ個【損害債錢】的前科。
二.判緩刑三年,但就沒有前科紀錄,可是在這三年內不得再犯錯,否則自行負責。
最後我的親友當然是選擇了第二項的判決,因為此案他只不過是幫他弟弟當銀行借款的保證人,而在他弟弟倒債之後沒告知,而害他因為不知狀況下出售了ㄧ家未上市公司的股票,因而被銀行告他【損害債權】。
@ㄧ個幫人做了借款的保證人,被倒債了,同時也是個被害者,ㄧ審時雖然都加以說明他也是受害者,而且銀行若能事先通知他要扣押他的股票,他ㄧ定會全力配合,因為那家公司股票是外商,無法在台灣上市,所以是屬於沒價值的股票,但法官不聽他的解釋,竟然被法院的ㄧ審判成有罪,【這個有罪的判結】竟然是因為他不肯接受律師建議:【花錢擺平官司】而故意惡整他的判法,然而更可惡的是法官還在判決書上,故意再加註ㄧ條:【不得易科罰金】 硬是要關他入牢獄。
所以也嚇到他了...為了不被關不敢再大意,不得以之下當他在上訴二審時,就只好趕快花錢找關係,當時是高院行政部門的貴人,他幫法官開價:【80萬】。
除了換配合法官收賄的律師外,就是花錢~80萬ㄝ,在當時也是ㄧ筆不小的數字,而且這一種錢還必須得先付才行。
不過花了錢之後還真的是有消災:【ㄧ切沒事】。最後高院法官依當事人的選擇,而判了第二項緩刑....而且還附加ㄧ條:【不准銀行再提起上訴】就此終止利害吧!
@【台北高院的法官不知因拿了多少汙檅的錢,而判了多少人的冤獄啊 】。
相信在全台灣的法院也會比造辦理的,這是規矩也是一種現象,不少人在受此汙辱後都不敢說出來,免得再有第二次的傷害,判決的那一根棍子是操在執法者的手上,讓人心生恐懼之下,不得不屈服ㄚ。
這是ㄧ件真人真事,當年我可是見証人,辣媽今年都60 多歲,而當事人也都往生囉,如果不是已過追訴權,還有法官貪汙被報導出來時,辣媽可也不敢說出ㄟ。
如今當何智輝賄絡法官的案件被報導出來之後:他們也都來電告知我說:[辣媽你之前說你親友拿錢擺平官司的事還真的有ㄝ~] 嘿 ! 這ㄧ些人:真是會說馬後炮的。
廢話 , 辣媽會是ㄧ個撒謊的人嗎 ? 我又不是【馬英九】真是的~
{{ 凸槌的辣媽 }}
游錫堃 說 「上訴駁回,無罪定讞」可以買?媒體報導:根據一則簡訊發現,何智輝不僅收買更一審法官得已獲判無罪,還可能突破秘密分案制,取得上訴案法官名單,藉此企圖買通最高法院……恐怖!·
@辣媽想告知游錫堃院長 :
ㄧ則三十年前的真相
游院長,何智輝花錢擺平官司案件:真得是不需要恐怖啊,這屬正常的,不然你想阿扁的官司都可以在半路上換掉法官了,這正常嗎? 這就是充滿奇特的台灣法院跟台灣司法。
辣媽的親友在三十年前也用過這種收買的方式處理了自己的冤獄~
在ㄧ審時律師就明說:要她花錢擺平官司否則不敢保證【沒事】,但當時他們認為【不需要】,結果確被判:【有罪:六個月】六個月本就是可以易科罰金的,但就是不准你易科罰金,他們只好再上訴到二審。
但在ㄧ審被判【有罪】的狀況下,他們不敢再大意只得低頭,趕快找有力的人際關係,透過朋友找到高院行政部門的人,當時開出的條件是:80萬(三十年前的80萬是不少錢ㄝ),而且要先付,雖然心覺得不踏實,然而當付了錢之後,案件的確是進行的很順利,最後果然也擺平了此官司。
然而在判決之前,法官還開出兩項判決的內容讓我親友挑選~
ㄧ.維持原判但是可以易科罰金,不過後遺症是會留下ㄧ個【損害債錢】的前科。
二.判緩刑三年,但就沒有前科紀錄,可是在這三年內不得再犯錯,否則自行負責。
最後我的親友當然是選擇了第二項的判決,因為此案他只不過是幫他弟弟當銀行借款的保證人,而在他弟弟倒債之後沒告知,而害他因為不知狀況下出售了ㄧ家未上市公司的股票,因而被銀行告他【損害債權】。
@ㄧ個幫人做了借款的保證人,被倒債了,同時也是個被害者,ㄧ審時雖然都加以說明他也是受害者,而且銀行若能事先通知他要扣押他的股票,他ㄧ定會全力配合,因為那家公司股票是外商,無法在台灣上市,所以是屬於沒價值的股票,但法官不聽他的解釋,竟然被法院的ㄧ審判成有罪,【這個有罪的判結】竟然是因為他不肯接受律師建議:【花錢擺平官司】而故意惡整他的判法,然而更可惡的是法官還在判決書上,故意再加註ㄧ條:【不得易科罰金】 硬是要關他入牢獄。
所以也嚇到他了...為了不被關不敢再大意,不得以之下當他在上訴二審時,就只好趕快花錢找關係,當時是高院行政部門的貴人,他幫法官開價:【80萬】。
除了換配合法官收賄的律師外,就是花錢~80萬ㄝ,在當時也是ㄧ筆不小的數字,而且這一種錢還必須得先付才行。
不過花了錢之後還真的是有消災:【ㄧ切沒事】。最後高院法官依當事人的選擇,而判了第二項緩刑....而且還附加ㄧ條:【不准銀行再提起上訴】就此終止利害吧!
@【台北高院的法官不知因拿了多少汙檅的錢,而判了多少人的冤獄啊 】。
相信在全台灣的法院也會比造辦理的,這是規矩也是一種現象,不少人在受此汙辱後都不敢說出來,免得再有第二次的傷害,判決的那一根棍子是操在執法者的手上,讓人心生恐懼之下,不得不屈服ㄚ。
這是ㄧ件真人真事,當年我可是見証人,辣媽今年都60 多歲,而當事人也都往生囉,如果不是已過追訴權,還有法官貪汙被報導出來時,辣媽可也不敢說出ㄟ。
如今當何智輝賄絡法官的案件被報導出來之後:他們也都來電告知我說:[辣媽你之前說你親友拿錢擺平官司的事還真的有ㄝ~] 嘿 ! 這ㄧ些人:真是會說馬後炮的。
廢話 , 辣媽會是ㄧ個撒謊的人嗎 ? 我又不是【馬英九】真是的~
{{ 凸槌的辣媽 }}
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
一生中的恥辱
活了這一輩子...60年了,從自己所堅持要的一段愚蠢的婚姻,一路來挨打的感受,直到不知是甚麼感覺的難堪,就這樣讓自己【茫盲撞撞】地過完了自己難得的青春,35年ㄝ: 如果日子重來 ; 打死辣媽也絕不會再找同樣類型的男人,讓自己的人生在這一路上的回憶都是【苦的很不堪的色彩】。
如今內心充滿著萬分的後悔....。但又必須將那一股濃稠的【灰色後悔】ㄍㄧㄥ埋住在內心最深層的洞穴裡面。
然而在整個情緒最痛苦的地方竟然還是 : 不能讓自己周遭的人看得出來我是在【不幸運的婚姻架構】裡面充滿著的不快樂跟不滿,但又要裝的很幸福很圓滿的外在,滿到讓人羨慕。
這種功夫是需要時間累積的,當累積到一個相當的【厚度】時,你也就習慣它的存在,也就悶著頭讓它共存在你心中而認定它的存在是應該的,甚至於自己會勸自己~讓它就地正法地合法化吧!!因為孩子都還太小,他們需要一個完整的父母跟一個美滿的家庭來包裝他們幼小的心靈。
也就是孩子的【包庇】讓一個家一直延續下去,所以當辣媽一直發現老公的劈腿時,也同時一直地上演著【諒解老公】的戲碼。
有了一次被劈腿的遭遇,過後總是會思考著:【該不會再有下一次了吧 !】【 他應該知錯而感到抱歉了吧 !!】然而我卻忽略了這種事情是【有了第一次之後,就會再來第二甚至於第三次....】因為第一次被發現..他會先停掉一陣子,之後等到第二次不同人出現時,會再上演第二次無辜的劈腿戲碼...就在此時他也練就了一身【嘴上的真功夫】~當再被發現時,會將回馬槍彈回給你,說 :【我本{沒有},但你若一直神經希兮兮地認為{我有},那我乾脆再讓它成為{有}囉 ! 不然{沒有} 的事你一直認為{有} 那我乾脆滿足一下你{有}的感覺。】
果不然地都成為{有}啦~
好笑吧~這就是男性最高的一招,【反正你都這樣認為,那就讓真相滿足你的認為囉~一切的錯是你自己造成的...因為你一直不信任我,所以不要再有彼此的拉扯存在..】
這種邏輯能讓你說他 : 【不對或可惡嗎?】
只能勸自己:【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吧~】他本來一直都是如此地【可惡跟歪理!】,這樣起碼會讓自己相信 :【自己的判斷是無誤,是正確的】,因為他一直以來都是披著誠懇的外表,數落著你的不是..你的能幹..好讓他有正當的理由合理化地離開你的生活中。
這才是他最終在追尋的一樣東西,而自己卻最愚蠢地認為自己才是他心中【最重要的一項東西】
說是【蠢】倒不如說是一種【恥辱】來得更恰當....
{{ 凸槌的辣媽 }}
活了這一輩子...60年了,從自己所堅持要的一段愚蠢的婚姻,一路來挨打的感受,直到不知是甚麼感覺的難堪,就這樣讓自己【茫盲撞撞】地過完了自己難得的青春,35年ㄝ: 如果日子重來 ; 打死辣媽也絕不會再找同樣類型的男人,讓自己的人生在這一路上的回憶都是【苦的很不堪的色彩】。
如今內心充滿著萬分的後悔....。但又必須將那一股濃稠的【灰色後悔】ㄍㄧㄥ埋住在內心最深層的洞穴裡面。
然而在整個情緒最痛苦的地方竟然還是 : 不能讓自己周遭的人看得出來我是在【不幸運的婚姻架構】裡面充滿著的不快樂跟不滿,但又要裝的很幸福很圓滿的外在,滿到讓人羨慕。
這種功夫是需要時間累積的,當累積到一個相當的【厚度】時,你也就習慣它的存在,也就悶著頭讓它共存在你心中而認定它的存在是應該的,甚至於自己會勸自己~讓它就地正法地合法化吧!!因為孩子都還太小,他們需要一個完整的父母跟一個美滿的家庭來包裝他們幼小的心靈。
也就是孩子的【包庇】讓一個家一直延續下去,所以當辣媽一直發現老公的劈腿時,也同時一直地上演著【諒解老公】的戲碼。
有了一次被劈腿的遭遇,過後總是會思考著:【該不會再有下一次了吧 !】【 他應該知錯而感到抱歉了吧 !!】然而我卻忽略了這種事情是【有了第一次之後,就會再來第二甚至於第三次....】因為第一次被發現..他會先停掉一陣子,之後等到第二次不同人出現時,會再上演第二次無辜的劈腿戲碼...就在此時他也練就了一身【嘴上的真功夫】~當再被發現時,會將回馬槍彈回給你,說 :【我本{沒有},但你若一直神經希兮兮地認為{我有},那我乾脆再讓它成為{有}囉 ! 不然{沒有} 的事你一直認為{有} 那我乾脆滿足一下你{有}的感覺。】
果不然地都成為{有}啦~
好笑吧~這就是男性最高的一招,【反正你都這樣認為,那就讓真相滿足你的認為囉~一切的錯是你自己造成的...因為你一直不信任我,所以不要再有彼此的拉扯存在..】
這種邏輯能讓你說他 : 【不對或可惡嗎?】
只能勸自己:【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吧~】他本來一直都是如此地【可惡跟歪理!】,這樣起碼會讓自己相信 :【自己的判斷是無誤,是正確的】,因為他一直以來都是披著誠懇的外表,數落著你的不是..你的能幹..好讓他有正當的理由合理化地離開你的生活中。
這才是他最終在追尋的一樣東西,而自己卻最愚蠢地認為自己才是他心中【最重要的一項東西】
說是【蠢】倒不如說是一種【恥辱】來得更恰當....
{{ 凸槌的辣媽 }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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